我们只说「欧美都有房产税」,但绝口不提「欧美的房产税基于永久产权,以及政府不会在购房者购房前另外收钱」。
中国的购房者,首先不拥有土地,土地是政府租借给购房者的,租一次 70 年。
别说什么到期了可以自动续期。法理上讲,土地就是购房者从政府那租借的,不属于购房者,所以政府也可以不续。
购房者交的租金是政府在购房前一次性收掉的,叫「土地出让金」。也就是说,商品房所用土地的 70 年的租金政府已经收过了。
另外,国外收房产税,是因为政府要维持社区服务。房产税越高,当地街区的服务就越好。房产税是一个专款专用的税种,所以税收越高,当地的环境、治安、教育就要越好。这会让纳税人更愿意交税。
而中国收房产税的目的是解决当地政府收入,所以不存在专款专用的可能。也就是说,交税交得再多,购房者享受的服务也不会更好。
如果政府收了租金再收房产税,就属于二次收费了。况且,政府把钱收上去以后,除了用来养一大帮子和购房者无关的人员,还要给地方政府搞政绩工程。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交。
所以政府会以什么名义把房产税收上去,想不通......
(难道是,什么都不解释,硬收吗......)